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文件要求,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举行,请2022级研究生按照要求准备毕业论文及预答辩PPT。具体安排如下:一、答辩委员会成员组 长:唐薇成 员:颜勇、陈焱、刘娜、山国艳、廖红霞、龙庆兰秘 书:陈波二、时间地点报告时间:2024年12月26日8:20开始报告地点:7-112参加人员:2022,2023,2024级研究生三、具体要求1.所有提交...
2024年12月23日快速链接全院同学: 经团队申报、学院对申请材料、实践内容、课题选择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最终由专业老师评审打分,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拟推《天府粮仓“法治农门阵”法律服务团——“只此青绿”农村水资源保护实践》等5支团队为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参与校级重点团队遴选,《法"脉"相承:中医养生保健法治的新探索》等10支团队为院级重点团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
2024年12月20日快速链接关于法学院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团支部“对标定级”、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根据校团委文件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一)对象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青年学生;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要求,动员引领团员和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
2024年12月16日快速链接全院同学: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行走的大思政课”中坚定强农兴农理想信念、锤炼知农爱农本领能力,在乡村振兴、农业强国建设中挺膺担当,现将2025年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践对象面向我院全体本科生及研究生,支持和鼓励跨学校、跨校区、跨年级、跨专业组队。二、实践主题“科创乡村·青年实...
2024年12月12日快速链接全院同学: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经个人申报、小班推荐、学院资格审查,综合考察思想政治、志愿服务等方面,确定周子杨等17人为拟发展团员(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7-103B)向建桦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835-2882400。附件:1.《法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公示名单》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
2024年12月05日快速链接2024级各团支部: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校团员结构,提升团员发展质量,本轮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校团员结构,提升大一新生团青比。结合《关于2024秋季学期第二轮新增团员发展名额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轮新增团员发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发展团员条件(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
2024年11月29日快速链接各团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培养和发展一批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的理论功底、浓厚家国情怀的青年团员,本次团校活动将从巩固理论知识、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等方面着手,通过理论学习、党团教育、实践锻炼、交流研讨等教学模式,发挥团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
2024年11月22日快速链接各团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培养和发展一批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的理论功底、浓厚家国情怀的青年团员,本次团校活动将从巩固理论知识、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等方面着手,通过理论学习、党团教育、实践锻炼、交流研讨等教学模式,发挥团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
2024年11月22日快速链接法学院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三星 拟推名单公示
全院同学: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三星拟推名单公示如下:姓名学号项目冯岚岚202206916自强之星钱正楹202207176公益之星蒋清华202107199科创之星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法学院党委办公室向建桦老师实名反映,地址:文法楼103B,电话:0835-2882496。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
2024年11月22日快速链接全院同学: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度筑梦奖学金拟推名单公示如下:姓名学号班级卢慧玲202207005法学202205班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法学院党委办公室向建桦老师实名反映,地址:文法楼103B,电话:0835-2882496。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2024年11月21
2024年11月21日快速链接关于学院2023-2024学年“支部+基地”志愿服务活动的评优结果公示
2023级各团支部:经各班自主开展“支部+基地”志愿服务活动,答辩评选,学院团委综合评审,现将法学院2023—2024学年“支部+基地”评优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制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向建桦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835-2882400,7教-103B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快速链接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2〕22号)《关于常规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规定,学院共收到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其中2人资格初审合格。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考核、无记名投票表决,拟推荐胡家琪和刘亦峰申报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学校资格复审、评审会评审。推荐人选:胡家琪,申报类别:教学型(人文艺体类),申报职务:副教授,主要业绩见附件1...
2024年11月12日快速链接法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新增指标拟推人员名单公示
全院师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法学院拟推荐参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新增指标名单公示如下:姓名学号专业班级评审结果王嘉裕202107194社会工作202103班国家奖学金新增指标拟推人员周越202106834法学202106班国家奖学金新增指标拟推人员公示时间即日起3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制向党委办公室向建桦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835-2882496,地址7教-103B。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
2024年11月05日快速链接2024级各团支部:经自主申报和答辩竞选,学院对班级活动策划、前期准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现将法学院2024级“支部+基地”志愿服务活动竞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制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向建桦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835-2882400,7教-103B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快速链接全院同学:学院第九届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现将尹勤等76名同学确定为法学院第九届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现将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8日。如果有异议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制向院团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35—2882400)。
2024年10月31日快速链接全院同学: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学院202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推人员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制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向建桦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835-2882400,7教-103B办公室。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10月29日快速链接各团支部:为强化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和组织建设,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青马学院基础班(第八期支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对象2024级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作为主要培养对象,2022、2023级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自愿报名参与。二、培养方式1.培养周期为半年,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拓展相结合...
2024年10月24日快速链接全院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组评议,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评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黄志辉老师反映,地址:文法楼103A室,电话:0835-2882127。 法学院党委办公室2024年10月18
2024年10月18日快速链接根据《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诚聘英才公告》招聘选拔程序,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法学院考评组初试考核,确定推荐董国彦等4人参加学校面试,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被公示人推荐资格。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快速链接